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8号)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8号)
一、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1-1182 | ||||
二、项目名称: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诺康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7号2幢14层14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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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人事项:1、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一览表”设计方案、系统施工实施组织方案、售后服务计划、疫情防控、综合评价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2、报价部分未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正面清单,违背了政府采购政策落实;3、质疑答复书未载明收到质疑函的日期,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4、代理机构针对质疑事项“3、4、5、6、7、8、9”的答复不真实。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经调查,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一、责令济源市中医院、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 二、责令济源市中医院、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 ||||
2021年11月3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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