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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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ACCFD00550

二、项目名称: 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美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人民路交口处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丽,李春夏,朱金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0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专业餐饮公司经营机关食堂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


标签: 食堂项目 机关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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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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