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物资类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物资类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物资类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FA********)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物资类框架采购(招标编号:CGFA********),已具备采购条件。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项目需求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采购项目实施需要。近三年内至今在招应答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录。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参与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g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的,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4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门资格条件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含所投产品(技术规格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中标履行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3)产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相应型号技术规范书要求。 (4)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独立法人且有良好地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制造商,包2、包3可为经销商。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sgcc包,投标人需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关于投标文件编制、封装及递交的说明: 本次仅接受邮寄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 快递邮寄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均接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邮寄中发生包装破损、遗失、逾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投标快递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多个包的投标人建议打包一个包裹邮寄。 邮寄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中段路北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联系人:张静谊,电话: ****-******* 6.2本次投标接收投标文件及不可编辑双层PDF版电子投标文件(双层PDF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含2份只读光盘,一份U盘。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以分包为单位分别提供1份商务文件的只读光盘、1份技术文件只读光盘、1份商务文件和技术汇总U盘,封装要求如下: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中段路北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重要提示 9.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强制性认证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强制性认证或规定为准;招标公告资质、业绩条件与技术规范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9.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9.3包1、包2、包3、包4仅进行商务、技术评审,无需报价。项目单位发生实际需求时,与全部入围中标服务商进行报价谈判确定成交商(以价格最低为履约中标人,价格次低都为备选中标人)签订合同。实际履约成交价格应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如项目无政府指导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如全部入围中标服务商所有报价均高于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平均价,项目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包1、包2、包3、包4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投标报价均填写为1元。如投标人未能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投标报价,投标人承担投标可能失败的风险。 包1、包2、包3、包4无需提交商务文件开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中段路北 联系人:张静宜 赵磊 招标业务咨询电话: ****-******* 电子邮件:nmgjznyjt@163.com
项目需求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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