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二代身份证鉴别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二代身份证鉴别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锦州志惠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4-04 13:52:20 | ||||
项目名称: | 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二代身份证鉴别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5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 | 成交供应商: | 锦州志惠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白焕利 | 联系人: | 王健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50*****734 | ||
电子邮件: | ********7@qq.com | 电子邮件: | wangjian********@126.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4-01 11:29:07 | 送货地点: | 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北沟屯65号 | ||
截止日期: | 2014-04-04 11:29:07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1.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竞价要求投标公司为辽宁地区供应商或在辽宁设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保证为原厂正版货物,并提供至少原厂年限的售后服务,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需按合同的金额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供应商报价中要包含产品的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4、每台设备配备三套原厂电池、两套内存卡及一个机套。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满足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锦州志惠科技有限公司(原辽西网络电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位于锦州交通干道解放路电子一条街核心位置,与53研究所相邻。公司设有两家营业面积为200㎡的临街店。公司现有员工63名,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中专以上学历的30人,其中经过认证的高级电脑工程师15名。 公司主要致力于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网络工程、电子商务,监控工程、软件合作开发等项目。有最专业的研发,设计,施工,营销,服务团队。是惠普、联想、宏基全系列产品(电脑、笔记本、打印机、耗材、服务器、绘图仪、数码产品等)在辽西地区最大的合作伙伴。连续3年被评为《惠普产品钻石级经销商》。同时也是宏碁电脑、联想、美能达复印机、投影机,汉王科技的锦州地区代理,OKI打印机维修站,MicroSoft、Inter、SONY、IBM优秀合作伙伴。连续多年被锦州市消协评为《售后先进单位》,锦州市工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物价局评为《诚信单位》,国税局评为《纳税先进单位》。公司以“科技,品质,服务”为导向,有能力满足客户提出的IT信息相关需求,为用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仓储式,原装备件库存及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使用户永无后顾之忧。我公司秉承立足锦州,辐射辽西;家乡企业,服务家乡为发展方向。客户遍及银行、证券、邮电、机关、学校、医药,税务、保险、油田、部队等行业。志惠科技 “用质量与服务赢得客户,用团结与敬业发展公司”为宗旨,用优质的产品、优惠的价格及完善的服务来回报广大客户。在信息产业展进程中愿与客户一道实现双赢。 | ||||
报价总金额: | 120,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锦州志惠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20,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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