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4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1-4501

项目区域内综合情况编写;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建设项目区概况;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实施保障措施等。

郑州鑫淼生态水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2号楼26层2603号758,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新城地块评估,总评估面积18.87平方公里

编制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通过专家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制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通过专家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评审专家名单
江玲、袁秀芳、田志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发改办《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和[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1,3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唐卫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闫岩、杨丹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岩、杨丹丹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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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项目 水土保持 空港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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