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合同公告

宁乡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0174-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亚欣电器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17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中央空调系统清洗维护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见附件1805033
 合计金额小写: 805033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零伍仟零叁拾叁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零伍仟零叁拾叁元整¥:805033.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01 ——2022-11-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宁乡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清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德政支行(长沙亚欣电器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89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中央空调清洗消毒后质量符合《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8》(GB/T17093-199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0243-2003)、《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施工中提供塑料布覆盖现场物品,如物品需搬动,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恢复原状。实际施工要求以经过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为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验收依据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义务(1)甲方派张剑为施工主管,负责施工中协调、组织验收、检测等事宜。(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做好相关水电气及场地协调工作。(3)甲方应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没有在合同指定日期内收到服务费,由逾期当天起,甲方按未付款总额的3‰每天向乙方支付迟延履约金。同时乙方可顺延工期。.2、乙方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方案中的作业要求,保证作业质量,维护甲方的用户权益;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及专业优质服务的同时,秉承专业、规模标准、诚信的服务理念,制度服务承诺如下:(1)乙方严格按照附件中维护的内容和品牌进行作业,并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附带有售后服务责任(2)施工过程中,空调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进行维修或赔偿,直至恢复正常。(3)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防火及有关规定,施工中发生的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由乙方负责。(4)施工过程中,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配件。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如检测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检测费由乙方负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新合村C、D栋106房
法定代理人:刘亮法定代理人:田亚
委托代理人:张剑委托代理人:石胜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人民医院 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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