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信息发布屏改造工程(二期)[投标进行中]中标公告
[自治区]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信息发布屏改造工程(二期)[投标进行中]中标公告
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信息发布屏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信息发布屏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一期)的批复》宁交函〔2021〕13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高速公路收费站信息发布屏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4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2建设规模:计划对吴忠、中卫、水洞沟、固原南、固原北、沙湖、泾源及泾河源等8处收费站信息发布屏进行升级改造。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自开工令颁发之日起60日历天。
2.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各组对应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 注: (1)投标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2)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8)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投标人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对应组别要求: 1.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组1个标段进行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在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 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 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转载。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收费站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
邮 编:750011 邮 编:750002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人:李强、马丽
电 话:****-*******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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