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路国税局对面EPON设备转供电采购(补录合同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发)
兰城路国税局对面EPON设备转供电采购(补录合同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发)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兰城路国税局对面EPON设备转供电采购(补录合同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发) | 采购公示编号: | YNDYLYCGGS********45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2-02 08: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2-06 17:3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兰城路国税局对面EPON设备转供电采购结果(补录合同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补发) ********4">兰城路国税局对面EPON设备转供电采购结果(补录合同系统)]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经友好协商,就明确甲方向乙方供电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实现合理供电、用电达成如下协议。1、 转供电地址:[兰城路国税局对面EPON设备]2、甲方转供电期限为:[5]年,协议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乙方使用的电力、电量依据乙方实际使用电表读数及甲方根据总表计量装臵计量数据及损耗向收取电费。电费以年枯水、丰水季节的平均综合价1.00元/度。 【说明:主要描述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据中电信保山业务【2020】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夯实各局站电费耗用数据资料和强化转供电基础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电费效能。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茶晓军 【说明:填写供应商名称。】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电话:133*****408 邮箱:duanyongmin.yn@chinatelecom.cn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邮编:678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段永敏 日 期:2021年12月1日 |
标签: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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