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关于调整委托配送协议受理方式的通知

内蒙古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关于调整委托配送协议受理方式的通知

所属项目:

********-0-********.html" title="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内蒙古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内蒙古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0-********.html" title="关于开展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0-********.html" title="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0-********.html" title="关于开展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0-********.html" title="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0-********.html" title="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高值医用耗材(结构心脏病类、吻合器类、人体器官组 织类、疝气修补类和外周血管介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高值医用耗材(结构心脏病类、吻合器类、人体器官组 织类、疝气修补类和外周血管介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配送企业: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控疫情,避免因人群聚集提高传播风险,现就相关业务受理方式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委托配送协议、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委托配送协议受理方式调整为网上受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二、配送企业按照《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药品、医用耗材业务受理表》(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业务受理邮箱。前提是网上配送关系已建立。委托配送协议务必按要求附产品信息表及配送区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审核。

附件:说明: https://ylbzj.nmg.gov.cn/govapp/lib/ueditor_demo/ueditor2/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173*****0001.gif" height="16">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药品、医用耗材业务受理表(点击下载).docx

业务受理邮箱:tlsyczxywk@163.com

联系电话:****-*******

2021年12月01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3732">通辽市药械采购中心药品、医用耗材业务受理表(点击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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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配送 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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