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四中学心理咨询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遵义市第四中学心理咨询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贵中审采字[2021]0169号
二、项目名称:心理咨询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兴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9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心理咨询中心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新蒲新区遵义市第四中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 辅导室建设,切实发挥心理辅导室在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 现需建设心理咨询中心及其配套软硬件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具体要求见后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装修改造等全部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标准:合国家现行有关货物设备、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霞玲,孔德均,徐茂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为以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黔招协通 [2017]08 号)计取,共计9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遵义市第四中学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桃李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2号楼1701
联系方式:181*****89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 颖(先生)
电 话:181*****89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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