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林州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项目 | 项目编号 | GC-2021-041 | |||||||
标段编号 | ||||||||||
招标人 | 林州市水利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评标日期 | 2021年12月1日 | |||||||
监督单位 | 林州市水利局纪检室 | 交易类别 | 服务类 | |||||||
公示时间 | 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6日 | 资金来源 | 县级财政资金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 |||||||
建设地点 | 林州市境内 | 招标控制价 | *******.00元 | |||||||
中标范围 和内容 | 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中标价 | *******.00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价格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其他因素评审 | 总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00 | 路兆庆 | 19.01 | 35 | 33.54 | 4.5 | 92.0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 | 曾宪胜 | 14.21 | 18 | 31.5 | 4.32 | 68.0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00 | 朱德功 | 14.48 | 19 | 30.68 | 3.84 | 68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公司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 ||||||||||
资质证书: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甲级 |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 1、安阳县水利局所需安阳县河沟渠划界确权调查测量及报告编制等项目 2、内黄县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和勘测设计项目 3、汤阴县水源工程(河道、水库、提灌站)划界摸底调查测量项目 4、安阳市殷都区粉红江、珠泉河、金线河划界确权项目 5、安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阳市洹河防洪测量划界项目 | ||||||||
人员配置 | 1、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 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6人 3、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2人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企业荣誉 | 诚信单位、水利行业奖项 | |||||||||
企业实力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或水库枢纽)专业甲级 | |||||||||
企业财务 | 近3年(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盈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 ||||||||||
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30 |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 1、寻乌县河道(湖泊)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规划项目 2、合川区 2017 年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一标段) | ||||||||
人员配置 | 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6人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企业荣誉 | / | |||||||||
企业实力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或水库枢纽)专业甲级 | |||||||||
企业财务 | 近3年(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盈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 | ||||||||||
资质证书: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甲级、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甲级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B********002 |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 1、伊川县水利局伊川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2、宜阳县县城内河湖划界项目 | ||||||||
人员配置 | 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4人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企业荣誉 | 诚信单位 | |||||||||
企业实力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或水库枢纽)专业甲级 | |||||||||
企业财务 | 近3年(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盈利 |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唐向平
电话:182*****721
地址:林州市龙安路304号
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志勇
电话:139*****282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层601-607号(林州市龙安路317号)
水行政监督单位:林州市水利局纪检室
监督电话:0372-6591910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1年1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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