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雁南监狱雁南监狱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湖南省衡阳市雁南监狱雁南监狱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雁南监狱(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冠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雁南监狱雁南监狱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雁南监狱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7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雁南监狱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经理:唐建瑞。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02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雁南监狱
方式:
四、付款
1、按供货量分批付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0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0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波法定代表人:蔡林果
委托代理人:谢辉委托代理人:
电 话:********618 电 话:****-*******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高新区杨柳路36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潇湘支行
附件下载:
普通附件: |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zip |
附件原网注册登录下载:https://yp.eliancloud.cn/Hom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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