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洛阳校区实验室试验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洛阳校区实验室试验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31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洛阳校区实验室试验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洛阳校区实验室试验台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实验室内部的实验台、药品柜等基础试验设施,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3、交货期:60日历天;
4、质保期:3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豫政采(2)********-1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洛阳校区实验室试验台采购项目天长市田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天长市仁和工业园区1,169,038.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凯、尹光卿、王伟锋、祝静思、彭伟军(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7,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彭伟军
联系方式:189*****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侯东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东晗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台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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