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LED屏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LED屏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jkwhcz-w3008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LED屏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宏硕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茶坞村南甲18号-8号;

中标金额:8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超高清显示屏

品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规则型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单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倩、张敏、汪晔、章晓九、陈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芜湖市伊尔玛电子有限公司,大屏幕拼接控制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未加盖公章,“*”参数未满足,废标。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2008室,联系电话:137*****153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7*****1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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