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南棚户区建设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4号次干路(K0+000—K0+485.517段)及5号次干路]中标结果

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南棚户区建设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4号次干路(K0+000—K0+485.517段)及5号次干路]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南棚户区建设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号次干路(K0+000—K0+485.517段)及5号次干路]

招 标 人: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4年3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黔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张高进 报价:4307.571650万元 总分:98.93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田儒君 报价:4306.241260万元 总分:97.29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丁厚源 报价:4308.014188万元 总分:97.23分

公示期: 2014年 4 月 10 日至2014年 4 月 14 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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