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新中镇桂花村2021年数字农业示范区(5G+无人农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新中镇桂花村2021年数字农业示范区(5G+无人农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7:19信息来源:********3/********/3f2a6f6a-2953-407b-9245-3c********27.html">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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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新中镇桂花村2021年数字农业示范区(5G+无人农场)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南侧8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000(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新中镇桂花村2021年数字农业示范区(5G+无人农场)采购项目:名称: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新中镇桂花村2021年数字农业示范区(5G+无人农场)采购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桂花村,5G无人化农场占地面积约30亩,通过基于智能装备、数据采集、数据集成与数据分析的智慧农业软硬件体系搭建,以实现目标区域内智慧农田打造,形成高度集成的、强示范效应的现代化农田示范区域;要求:(1)智慧农场管理平台服务:对无人农机实施作业部署、作业视频监控、远程调参、远程控制、远程诊断等,从而实现将“车、地、人”关联在一起的“无人化”农场管理平台系统。系统需支持“账户管理、日志记录、车辆状态、数据查询、实时作业轨迹、智能远程管控、高清车载监控、综合数据回传、异物视频识别、多机区域部署、多级协同部署、设备报警管理、车辆工况监管、全场作业模型、后台数据管理”等模块功能等;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建设,系统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标准:该区域将被打造为基于通信技术的高标准智慧农田,依托高数据速率、时延低等优势,进行包括田间微气候监测站、土壤墒情传感器、远程视频监控、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等高数据密度物联网设备的搭建,配以植保无人机、运输无人车、农业软硬件设施,实现整体区域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全方位落地及示范效应。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蒋小刚(评审小组组长)、古友斌、刘明(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3000元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430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90万元;备案编号:SCZC********8301_********。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公示链接:http://202.61.88.152:9080/TPFrame/AttachStorage/staticpages/xqlz/2021-11-09/c2f96c9b-905e-4b11-b6b6-996327b34733.html。三、监督部门:德阳市旌阳区财政监督评价局;监督电话:****-*******。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德阳市旌阳区新中镇茶店路1号 | ||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瑞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德阳市蓥华山北路188号龙湾上城商业3楼8号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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