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停车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克什克腾旗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停车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克什克腾旗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停车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09FW********

采购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物业服务合同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营业范围包含物业服务;

(3)企业信誉: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②无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营业资格的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少于三份;

(5)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项目概况-其他要求-质量及售后保证等内容)

(6)所配备至少2名安保人员提供安保人员资格证;

(7)《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9:00至2021年12月8日9: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8日10:00;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97478元/年(包含人员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填写并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9000元;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9:30;
3、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cqcg@1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1、按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费,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3年*1.5%计算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发布媒体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丁晓珊

联系电话:185*****935

技术支持:****-*******

采购单位:克什克腾旗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8*****999

操作指南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附件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合同

****************6.docx">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3.doc">物业合同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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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物业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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