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纳贤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纳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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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纳贤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纳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1年12月03日 11:17

关于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纳贤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纳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我院受理的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纳贤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纳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对在河北华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土建工程审核数额********.82元的基础上,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2016年7月25日《洽商纪要》约定对人工、机械、材料等进行价格调整;并对河北华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审核报告书中未进行鉴定部分(含工程签证、设计变更部分、水暖电专业工程、对主楼14层未完工程部分及裙楼2层未完工部分、停工期间产生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租金或折旧费用进(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日)、对停工期间产生的人工费用进行鉴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投入的临时设施及现场存放的材料)进行鉴定,于2021年12月2日10时通过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以下鉴定机构及顺序1、河北慧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河北友谊永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鉴定机构,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

,河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地产开发 工程施工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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