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视频会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彭阳县公安局视频会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视频会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处理器

采购单位彭阳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彭阳县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3日12: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邓萍(组长)张文明景建胜
总成交金额¥35.6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6*****095
采购单位彭阳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与兴彭路交叉口西北 50 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主任136*****09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慧138*****408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pdf
附件2扫描全能王CamScanner 2021-12-03 12.29.pdf

一、项目编号:NXTY【2021】11-01号(招标文件编号:NXTY【2021】11-01)

二、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视频会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纳帛(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能源花园3号楼1单元803室

中标(成交)金额:3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纳帛(宁夏)科技有限公司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录播服务器;电视墙服务器;电视墙服务器超清解码板科达(JD4000-H /JD4000-AP);VRS4100;TVS4000;HDU5(1台/24个);1台;1台;1块(148,000.00 /4,800.00);60,000.00;7,900.00;2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萍(组长)张文明景建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以中标金额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与兴彭路交叉口西北 50 米         

联系方式:胡主任136*****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室             

联系方式:何慧138*****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  136*****0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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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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