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99号13栋16楼161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95%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供应商一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之要求,成交人用于本项目器具校准的实验室须在成都市行政范围内 服务要求: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检测。本项目使用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将预付5万元,合同期满最后1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人的第一年度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该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的剩余部分进行全额支付;综合考核结果低于95分,每下降1分,扣款3000元,直至80分;综合考核结果低于80分,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考核合格后进行全额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的剩余部分;第二、三年度依次类推。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曾新媚, 陈实,杨霖(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5400元收取。收取方式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4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情况:计划号: (2021)0930号采购品目名称:C020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最高限价 :最高单价限价: 每种设备的最高单价限价(元/台/次)详见第五章。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河3组201号(玉杨路与董郎路交叉口)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31*****2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
电话: | 131*****25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356/202111/af1952e8-233d-46ec-80d8-a738a5ab8c6a">附件 | ||
2.评审文件: | ********197/202112/84bc5e5a-5ec5-43e0-b4c6-a091d49243ea">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197/202112/********-61d6-4bab-a000-67e5c3487a69">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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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99号13栋16楼161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95%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供应商一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之要求,成交人用于本项目器具校准的实验室须在成都市行政范围内 服务要求: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检测。本项目使用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将预付5万元,合同期满最后1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人的第一年度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该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的剩余部分进行全额支付;综合考核结果低于95分,每下降1分,扣款3000元,直至80分;综合考核结果低于80分,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考核合格后进行全额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的剩余部分;第二、三年度依次类推。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曾新媚, 陈实,杨霖(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5400元收取。收取方式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4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情况:计划号: (2021)0930号采购品目名称:C020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最高限价 :最高单价限价: 每种设备的最高单价限价(元/台/次)详见第五章。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河3组201号(玉杨路与董郎路交叉口)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31*****2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
电话: | 131*****25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356/202111/af1952e8-233d-46ec-80d8-a738a5ab8c6a">附件 | ||
2.评审文件: | ********197/202112/84bc5e5a-5ec5-43e0-b4c6-a091d49243ea">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197/202112/********-61d6-4bab-a000-67e5c3487a69">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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