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陵自然资示字(2021)9号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陵自然资示字(2021)9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21-11 | 地块位置 | 崇文镇城内社区和沙上头村(县城南部、黄围东街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57125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00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485562 | ||||
其他商服用地 | 0.085688 | ||||
受让单位 | 山西宏泰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1.0≤容积率≤2.5(地上),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35%。 | ||||
备注: | 1.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 2.停车泊位 (1)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 0.85车位/100㎡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 1车位/100㎡建筑面积。 3.建筑退让 退后黄围街红线宽度15米、退后东、西方向用地界线5米,退后南方向用地界线10米。 4.建筑间距及日照标准按照《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市政公用设施 (1)供水、雨水、污水、供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外接口均接入城市市政管网; (2)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6.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对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按照该项目应配建面积缴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其它有关要求按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2014〕46号”文件执行。 7.公建配建内容及面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 8.居住兼容商业面积比例15%。 9.人防工程按照《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2018修定版)规定执行。 10.绿色建筑等级、节能要求按照晋市建建字[2020]219号、陵发〔2020〕5号文件规定执行。 11.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按照晋市公通字〔2020〕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2.规划条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二、公示期:2021年11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陵川县城古陵南路
邮政编码:048300
联系电话:0356-*******
联 系 人:郭永红
电子邮件:lcgt13@163.com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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