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温泉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2标段募阳村)中标结果
绥阳县温泉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2标段募阳村)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名称 | 绥阳县温泉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2标段募阳村) | |
招标人 | 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4月09日09:00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赤水市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安书 | |
报价 | *******.04 | |
总分 | 88.0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赤水市官渡镇大地头商住楼工程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吴远航 | |
报价 | *******.52 | |
总分 | 86.6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安顺市第三中学教学结合楼工程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富城建筑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相娟 | |
报价 | *******.2 | |
总分 | 85.2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及教学楼等 | |
公示期 | 2014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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