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和案管中心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和案管中心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和案管中心改造项目工程
采购编号:包采公〔2014〕714号
评审日期:2014年04月14日
公示日期:2014年04月14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 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九原政府大楼正北二百米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2号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001********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经办人名称:弓瑞华
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4年04月14日948,551.00内蒙古兴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幸福路1#17栋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许来军 李福祥 米润 陈慧英 杨丽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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