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民政局_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成交结果公告
汤旺县民政局_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成交结果公告
汤旺县民政局_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5 18:45 发布人:黑龙江正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汤旺县民政局
一、项目编号:ZCXM[2021]-CG-093
二、项目名称:汤旺县民政局_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大庆市家在东北社工综合服务中心 |
供应商地址 | 大庆市高新区五湖社区工作站三楼文化中心 |
成交金额 | 14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汤旺县民政局_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
服务范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服务范围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要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刘美蓉 | 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 高工 |
2 | 周桐 | 黑龙江省森林工程与环境研究所 | 高工 |
3 | 张丽平 |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方式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同时根据市场价格调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时,按5,00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汤旺县民政局
地 址:汤旺县
联系方式:许先生 157*****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黑龙江正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 号金爵万象一期三号楼1217
联系方式:189*****0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电 话:189*****006
招标
|
黑龙江正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