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大荔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刘孝周 张来香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位于冯村镇冯村村通过现场测量、指界、四邻签字、盖章确认后形成了测绘成果,土地面积为411.65平方米房产面积为670.95平方米。现拟对冯村镇冯村村刘孝周 张来香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2021 年12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荔县不动产登记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建库归档并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136*****890
公示单位:大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
标签: 不动产权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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