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天佑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萍乡市安源区天佑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1-12-06]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八一街道办事处 | ||||
工程名称 | 萍乡市安源区天佑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工程地址 | 安源区八一街老站社区天佑街小区 | ||||
建筑面积 | 102000.0 ㎡ | 结构/层数 | 框架/6层 | ||
招标范围 | 1、项目位于安源区八一街老站社区天佑街小区,项目总投资2806.3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2630.48万元(包含工程设计费)。2、建设内容:项目涉及户数850 户,本小区内楼栋数62栋,总建筑面积约102000㎡。拟定工期为 12 个月。(一)基础设施部分:①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面积10812平方米;②新建透水混土总面积20812平方米;③改造绿化提升改造面积2735平方米;④新增路沿石总长度2322米;⑤新修排水沟总长3349米,分类垃圾箱28组;⑥新增雨污水管DN400长度1846米,新增污水井检查73座,62座化粪池;⑦新增强电电缆1950米,32座电缆分支箱,强弱电MPP电力排管1950米,62座电缆井,124盏太阳能路灯. (二)建筑主体改造部分:(1)本项目内所有楼外墙面改造总面积47866平方米,内墙面改造总面积28360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总面积7505平方米;(2)新增425盏楼道灯,改造楼梯间内扶手栏杆2125米,新增屋面PVC落水管248根。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03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江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廖光林 | 注册编号 | 赣********9794; | ||
建造师等级 | 贰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萍乡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尹强 | 注册编号 | 赣136*****1952;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靖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邓桥 | 注册编号 | 赣********3546; | ||
建造师等级 | 贰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3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江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萍乡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靖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江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萍乡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靖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