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更正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内容********763/202112/f1afc91d-ea01-4b57-b9c1-*******cee39">附件
本项目结果公告变更为四川佑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资格,采购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6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SCZC********8001_********,采购预算品目为A032510 出入境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2000.00元。 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2000.00元,供应商一次性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江汉路1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内容********763/202112/f1afc91d-ea01-4b57-b9c1-*******cee39">附件
本项目结果公告变更为四川佑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资格,采购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6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SCZC********8001_********,采购预算品目为A032510 出入境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2000.00元。 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2000.00元,供应商一次性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江汉路1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763/202111/a9562f94-c6d6-4220-a936-1ba3c6aa5f35">附件
将询价通知书中“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项目清单”“1 自助拍照机”变更为2.★外观尺寸:宽≤1260mm,深≤760mm,高≤1990mm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SCZC********8001_********,采购预算品目为A032510 出入境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2000.00元。 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2000.00元,供应商一次性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江汉路1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出入境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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