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内容及办理情况
(一)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督察发现,“饮马河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存在逾期风险,刘珍屯断面虽然消灭了劣五类,但是全年达标仍存在风险,水质达标压力仍然很大。流域支流、支沟污染依然严重,7月初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石头口门坝下段饮马河支流中仍有4条超标,为劣Ⅴ类水体。督察组7月2日随机检查德惠市三道沟金星大桥处水质,COD浓度为64.0mg/L,氨氮浓度为2.59mg/L,水质为劣Ⅴ类。基层河长履职尽责制落实不到位,饮马河流域仍然存在沿河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现象。河道侵占现象依然突出,饮马河流域雾开河、干雾海河、双阳河等支流、支沟河道侵占现象仍较为普遍,两岸均为庄稼作物,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部分河段还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饮马河流域内合流制管网占比仍然很高,雨季溢流现象仍很严重,长春市区的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市的东风污水处理厂溢流量都较大,德惠市垃圾发电厂附近三道沟截留处等部分溢流口在非雨季也存在溢流现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缓慢,农安县新农乡、前岗乡、前岗乡鲍家村、高家店镇、小城子乡、龙王乡、万金塔乡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不足,尚未正常运行。德惠市建设的15座重点镇污水收集池收集转运过程缺乏系统管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饮马河流域还有15个排污口没有完成整治,部分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排口在非雨天还存在溢流现象。污水排入管网许可工作进展偏慢,长德污水处理厂因个别工业企业超标排放,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导致多次出现运行问题,致使下游唐杖子一社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部分劣Ⅴ类水体治理重点工程未按时间节点推进,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30个工程仍未完工,九台区南部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饮马河流域养殖户粪污处置不够规范,支沟支渠畜禽粪便堆积现象多见,粪尿收集池防渗防雨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粪污堆存点邻近河流,汛期时极易随地表径流冲入水体。个别地方还存在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现象。生活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问题整改不到位。督察组对省级督察指出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整改进展缓慢,仍有大量垃圾渗滤液积存。农安县垃圾处理场原有积存渗滤液3万m3,目前仍积存约2.4万m3,按照整改方案时限于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的难度较大。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仍积存垃圾渗滤量约1.5万m3。二是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不佳。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存在垃圾浓缩液处理后,回灌造成污染物累积后续处理难度增大的问题。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安县垃圾填埋场截洪沟未建成,填埋场未全部覆盖,大量雨水混合液积存,中转垃圾临时堆场露天分送,未建有防护设施,已堆存大量垃圾,垃圾分选设施未运行。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工程仍待完善,填埋场覆盖工程尚未完工,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未建成。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临时储池储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污水,但未建设防雨设施,雨季会增加转运水量,并存在溢流进入地表水体的风险(整改任务序号2.1)。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办理情况:
1.印发了《关于调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明确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长汽开党工发〔2021〕56号)和关于调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汽开党工发〔2021〕57号),采用集中办公的方式,综合协调调度和督导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并于2021年2月修订实施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
2.印发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汽开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四个清单》,并建立长效机制及举一反三台账,做实做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全面强化落实新凯河治理等工程措施,新凯河综合治理(汽开区段)一期项目总投资22.77亿元,位于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以西,施工范围为富民大街至乙四路6.5公里段,占地面积489.45公顷。截至目前,污水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已完成场地清表260000㎡,耕植土剥离27080m3,便道5710m,降水井102口,围挡施工2000m,围护桩完成122个,旋喷桩完成139个,冠梁完成148m,工作井9个。汽开区建设局对汽开区市政污雨水管网进行了普查,共计499.9公里。通过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对吐口巡检力度和排水管网维护的通知》、《关于对吐口整改的通知》等文件,督导促进水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4.在严格落实《长春市河湖日常监督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实施《汽开区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试行)、《汽开区河长制督办督察制度》(试行)、《汽开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8月至12月区级河长巡河28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605次。2021年1月至今区级河长共巡河18次,乡级河长巡河60次,村级河长巡河237次,均超额完成巡河app任务。河长办及时跟踪督导检查,多次下发督办单,开展联合检查20次。共清理垃圾746吨、水面漂浮物327处、生活垃圾363处、建筑垃圾5处、畜禽粪便151处、柴草垛2处、出动车次280次、出动人次2065余次。
5.坚持常态化巡查,制定了汽开区“清四乱”常态化管理方案,印发《汽开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2020年整治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3处,清理永春河废弃施工便桥3处及1处旱厕,拆除日新拦河闸废弃看护房及永春河西岸沿岸违建后,平整岸上坡面后进行绿化,清理西湖中土丘50个,出动人员15人、长臂钩机及水陆两用挖掘机、翻斗机等机具150台次,共3000m3,清除西新河建筑工地内挤占河岸的工棚和物料、小八家子桥附近大棚育苗、农用闲置机械设施及河道工业废黑沙14000m3、绕城高速桥下倾倒淤泥8处。为严厉打击在河湖岸线倾倒各类垃圾、工业废弃物行为,完成了13个点位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人防+技防体系初步建立,共清理河湖四乱问题12处,已全部完成销号。2021年1月至11月无四乱问题。
6.汽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汽开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并转发了《2021年全省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文件精神设置转运站;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建立农药包装物收集点,建立台帐,强化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待达到处理规模后统一收集、转运到有资质的处理地进行集中处理;并要求保洁公司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农药瓶立即交至转运站;由于我区以玉米种植为主,没有规模使用农膜现象。
7.制定了《建设局污雨水管网建设、维护整改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管网维护工作,对污雨水管网错接情况及时整改。对汽开区市政管网进行管网普查,共计499.9公里,对管网排查过程中发现的19处管网错接现象立整立改,均已整改完成。
8.根据汽开区畜禽养殖实际情况,筹建两处粪污转运站(每个150㎡)。建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对全区分散的畜禽粪污全面收集、集中暂存,统一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通过购买式服务的方式雇佣第三方企业对转运站内畜禽粪污集中清理,建立清运台帐,有效进行资源化利用。定期安排专人对转运站运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有效保障了我区畜禽粪污转运站的顺利运行。
(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较多。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划比较粗放,既没有完整布局,也没有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城区外建筑垃圾填埋处置规划完全空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尚未落到实处,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相关领域的扶持政策严重缺失。建筑垃圾管理混乱,没有详细、清晰的统计台账,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不匹配,部分建筑垃圾去向不明,存在被产生企业私自回填或丢弃处理的可能性。简单采取“露天堆放、掩埋处理、建筑回填”等三种处置方式,对引发二次污染等环境风险考虑不周,部分掩埋点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导致建筑垃圾中大量混入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或填埋后可能对周边土壤、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点的选址、设计、施工等环节均不规范(整改任务序号3.8)。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承办单位: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
1.严格按照《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耗资1000万元,于汽开区大众街与警备路交汇处新建一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处置场场区占地1万平方米,包括堆放区、分拣区、资源化利用区等多个功能性分区,年建筑垃圾处理量约32万立方米。各属地街道、征收中心及建设局产生的建筑垃圾收运后送往场区内,通过分拣、研磨、分筛等处理工艺将大块建筑垃圾粉碎为再生骨料。截止目前,共计处置建筑垃圾2000立方米。
2.建立完整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安排日间、夜间两班执法队员对工地周边施工车辆加强巡查监管,结合渣土运输备案制度和数字化渣土管理系统,重点查处不按路线行驶、未苫盖密闭运输、沿途撒落、甩泥带土及乱倒乱卸等违规运输行为。自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共计出动人员5820人,处罚违规运输车辆278台,处罚金82.52万元。
3.对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排查建筑工地35家共50次,发现问题情况6项,立整立改5项,限时整改1项,立案调查1项,下达文书1项,处罚2万元。对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及时清运,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运的,要求做好苫盖。
4.汽开区多次组织召开渣土运输规范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解读法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严明标准。督导各渣土运输单位规范运输。加强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加大对建筑垃圾管控力度,统一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密闭运输渣土,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遗散、随意倾倒和非法填埋等违法行为。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管控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个别时段污染物超标排放,如英俊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串湖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等,均存在个别时段氨氮超标排放的现象。东南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入口处漂浮大量垃圾,并有一定程度的泥水分离情况,生物曝气池局部存在浮泥,格栅间粗细格栅匹配不佳不畅,导致部分悬浮物溢流,影响悬浮物过滤效果。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雨污分流推进较慢。串湖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东风污水处理厂、九台污水处理厂均处于超负荷或满负荷运行状态,雨季溢流口溢流严重。榆树市五棵树开发区雨污管线尚未完全分离。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管理不完善,如串湖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不全,部分月份数据缺失(整改任务序号4.3)。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承办单位:建设局。
办理情况:
完成汽开区市政污雨水管网普查,共计499.9公里。制定了《建设局污雨水管网建设、维护整改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管网维护工作,对污雨水管网错接情况及时整改。排查发现19处管网错接现象,现均已整改完成。
(四)永春河治理效果仍有差距。永春河虽经治理已不黑不臭,但仍未做到“三水共治”,治理效果距“长制久清”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统筹推进不够,南四环至大众街永春河中游城区段,城建和水利部门分管治水、属地政府管治岸、河长办管河长,各自为战、标准不一,没有真正形成合力。二是截污、治污、控污不彻底,永春河汇水区内雨污分流未彻底完成,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雨季仍存在溢流问题。芳草街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三是水资源调配不到位,永春河中段观澜湖公园出水建有溢流坝,来水水质较好时截留在观澜湖,水质较差时通过河道左岸的绕越管线排入下游,导致河道水体流动性缺失,下游段基本无生态基流。四是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滞后,永春河污染较重的中段主要采用硬质化护岸方式进行治理,但永春河生物多样性不足,自净能力较弱,一旦发生溢流、偷排等问题,水质会急速恶化,亟需采用生态化手段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五是淤积、壅水现象严重,永春河下游段开运街桥、长沈路桥、西湖大路桥、东风大街桥位于南部污水处理厂下游,污水厂溢流及超磁带出的污泥在桥下形成淤积,阻水严重。新凯河建有王家楼拦河闸,无序管控蓄水,造成永春河约10公里壅水段,水体无法流动,该河道基本成了氧化塘,导致水质较差(整改任务序号4.6)。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承办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
1.按照永春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于4月8日召开了永春河清淤整治工作专家论证会,制定了《永春河汽车公园段清淤方案》、《永春河疏浚工程(铁路桥-兴顺路段)工程设计概算》,从5月初开始,投资近400万元,总清淤量3.24万立方米,已经完工。
2.对汽开区市政管网进行管网普查,共计499.9公里,对管网排查过程中发现的19处管网错接现象立整立改,均已整改完成。制定了《建设局污雨水管网建设、维护整改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管网维护工作,对污雨水管网错接情况及时整改。完成本年度辖区内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和清掏,包括污雨水管网疏通,雨水井的清掏,管网破损修复等工作。
3.按照市里有关要求,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永春河清淤工作进行把脉定向,聘请市水院进行设计,按照方案,永春河清淤工作从5月初开始,投资近400万元,总清淤量3.24万立方米,已经完工。
4.持续开展永春河汇水区内面源污染治理和巡河、护河等日常管护工作。
(1)在严格落实《长春市河湖日常监督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实施《汽开区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试行)、《汽开区河长制督办督察制度》(试行)、《汽开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8月至12月区级河长巡河28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605次。2021年1月至今区级河长共巡河18次,乡级河长巡河60次,村级河长巡河237次,均超额完成巡河app任务。河长办及时跟踪督导检查,多次下发督办单,开展联合检查20次。共清理垃圾746吨、水面漂浮物327处、生活垃圾363处、建筑垃圾5处、畜禽粪便151处、柴草垛2处、出动车次280次、出动人次2065余次。
(2)汽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汽开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并转发了《2021年全省化肥减量增效指导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文件精神设置转运站;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建立农药包装物收集点,建立台帐,强化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待达到处理规模后统一收集、转运到有资质的处理地进行集中处理;并要求保洁公司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农药瓶立即交至转运站;由于我区以玉米种植为主,没有规模使用农膜现象。
(3)通过购买式服务的方式,组建专业队伍,将河湖水面、两侧堤坝及近岸道路路面保洁纳入清扫保洁范围,每日实施常态化管理,安排专人巡回保洁,收运生活垃圾并送至指定场地集中处理。坚持常态化巡查,制定了汽开区“清四乱”常态化管理方案,印发《汽开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2020年整治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3处,清理永春河废弃施工便桥3处及1处旱厕,拆除日新拦河闸废弃看护房及永春河西岸沿岸违建后,平整岸上坡面后进行绿化,清理西湖中土丘50个,出动人员15人、长臂钩机及水陆两用挖掘机、翻斗机等机具150台次,共3000m3,清除西新河建筑工地内挤占河岸的工棚和物料、小八家子桥附近大棚育苗、农用闲置机械设施及河道工业废黑沙14000m3、绕城高速桥下倾倒淤泥8处。为严厉打击在河湖岸线倾倒各类垃圾、工业废弃物行为,完成了13个点位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人防+技防体系初步建立,共清理河湖四乱问题12处,已全部完成销号。2021年1月至11月无四乱问题。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汽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