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2011年度第三批五个土地开发施工中标结果

松桃县2011年度第三批五个土地开发施工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松桃县2011年度第三批五个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松桃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04-15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50.00分 总分 90.00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曹佳

报价 *******.25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50.00 分 总分 88.00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陈文秀

报价 *******.25 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罗甸县水利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45.00 分 总分 87.60 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涂忆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4-04-16 至 2014-04-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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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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