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一、项目编号:LQFSCG2021-003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5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市支行龙泉市中山东路11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主要是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公务卡业务。一年主要是龙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公务卡业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善红、林莉、李燕芬、王秋娟、吴水美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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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龙泉市华楼街22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女士,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泉市财政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理银行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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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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