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环保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服务询价[开标记录]

北水环保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服务询价[开标记录]

北水环保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服务询价
发布时间:2021-12-03 16:18:09
询价基础信息
编号:CXB-XJ-2021-0700
询价单位: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1-12-06 17:00:00
询价类别:管理咨询
是否需入围审核:否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北京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物料类别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付款方式采购工厂编码采购工厂文档/附件备注税率
协助甲方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季报咨询服务3次/年,需现场核实1发票挂账3个月内付款CXB1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实人:李全良134*****8246%(增值专票)
协助甲方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咨询服务1次/年,需现场核实1发票挂账3个月内付款CXB1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实人:李全良134*****8246%(增值专票)
协助甲方对第三方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运维监督管理咨询服务12次/年,需现场核实1发票挂账3个月内付款CXB1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实人:李全良134*****8246%(增值专票)
详情描述

一、公司简介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92年建厂,隶属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是北京地区具备水泥生产与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的环保型企业。在年产200万吨水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每年为北京处置20多万吨工业废弃物。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实现了传统水泥企业向环保产业的成功转型,引领水泥行业走上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循环经济之路。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视环境保护为企业生命线,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设备和科学管理,在全国水泥企业中率先使用粉煤灰双掺工艺,率先使用高温布袋式除尘设备,率先实现了水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北京奥运主会场——鸟巢、国家大剧院等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工程。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率先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工业有毒有害废弃物,拥有全国首条利用水泥回转窑每年可处置和综合利用北京地区工业废弃物10万吨的环保示范线,实现了水泥窑协同处废技术的国产化和自有知识产权。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坚持持续创新,建成我国首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污水厂污泥示范线,每年可消纳处理10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厂污泥。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增添了“城市净化器”的功能,不仅为水泥行业节能、降耗、减排做出了示范,也为首都环境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勇担社会责任,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先后荣获中华环境奖,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北北京市先进党组织、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北京市环境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是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转型发展的核心要素,未来,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坚持“巩固稳定主业、促进环保产业、实践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询比价范围

1、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服务及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监管服务。

2、必须现场核实,必须满足现场技术及使用要求。甲方现场负责人李全良134*****824

三、投标人(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开具正规合法、完整金额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四、联系单位: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

1、服务内容

1.1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季报及年度执行报告;

(2)为甲方提供环保政策法规、环境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协助甲方对第三方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运维监督管理。

1.2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7号,2015年4月2日);

(5)《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2018年3月30日);

(6)《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2018年3月30日);

(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0日环境保护令第48号;

(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

(9)《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

(10)《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1.3工作流程

1.3.1执行报告填报: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编制、质量控制、提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阶段):收集排污许可证及申请材料、环境管理台账、监测报告和数据、超标时段等相关资料,全面梳理排污单位在报告周期内的执行情况。

第二阶段(编制阶段):针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梳理依证排污的依据,分析违证排污的情形及原因,如实上报执行周期内的排污情况,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内容。

第三阶段(质量控制阶段):开展报告质量审核,确保执行报告内容真实、有效,并经排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阶段(提交阶段):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版执行报告,同时向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经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执行报告。

1.3.2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监管:

每月一次到现场对下列问题进行核实检查:

(1)查验日常巡检记录的填写规范性和时效性;

(2)设备耗材的更换清洗是否及时并保质保量;

(3)查验校准校验数据,与HJ75标准进行对比;

(4)现场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按季度为企业出具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监管报告。

联系人
报名已截止
,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污许可证 执行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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