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旌德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方案一期可研报告一期评估报告一期森林经营方案一期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旌德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方案一期可研报告一期评估报告一期森林经营方案一期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X-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旌德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方案一期可研报告一期评估报告一期森林经营方案一期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详见附件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名龙、姚雪颖、戚新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35744.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林业局、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138*****463、189*****1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林业局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
联系方式:138*****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18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38*****463
十、附件:
****************3.rar">单位业绩.rar
****************9.rar">主要标的信息.rar
****************4.rar">最终承诺报价.rar
****************4.rar">项目负责人业绩.rar
****************3.rar">(定)安徽省旌德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方案(一期)、可研报告(一期)、评估报告(一期)、森林经营方案(一期)编制项目-2021修订版参考文本.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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