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宝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360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0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主要包含LED综合显示大屏、单警装备、办公辅助设备、扩声设备、智能材料流转中间库系统、信息安全设备等;注: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平公资采********号-1河南省凡超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福禄街108号河南商会大厦11层11023,154,955.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自助阅卷终端 一体机华宇ALM—400—F— AIS153000.00元
2自助阅卷管理 系统华宇自助阅卷管理系统 V2.01935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绍辉、丁风杨、赵广召、梅小娟、张科峰(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2015]299号文件等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38,70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百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春华国际茗都小区3号楼西单元17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b3cbf497a87efd64e81b64d7c.pdf" target="_blank">宝丰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招标文件.pdf

标签: 业务装备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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