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7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314号-1
采购人(全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安德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314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C020101-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湖南省安德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07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详见合同
方式:现场履约
四、付款
1、(1)合同签发后,项目系统部署安装并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8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00元整。(2)系统正式上线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确认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5%的项目验收款,即人民币:268500.00元整。(3)根据合同约定的1年质保期维保阶段,乙方正常履行其约定的义务,经甲方确认1年质保期维保期满以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5%的尾款(无息付清),即人民币:89500.00元整。(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0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0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褚小松
委托代理人:李晓兵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新长海中心B1-3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窑岭支行
帐号:********1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系统建设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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