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广告中标结果
卫生健康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广告中标结果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2月6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秾、项炯、孙闽
评标监督人员:曹晓飞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朱家法 电话:****-********
二、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台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大写)(¥150000.00元)
中标(成交)标的服务要求:
1.公益广告片在黄金时间播放,时长为30秒,含首播和重播;提供播放时间表。(详见附件)
2.在省级电视台播放,确保安徽全省均可以收看到。
3.播放时间为90天,拟定2021年12月-2022年3月。
4.合同履约期间,提供播放记录表及相关播放佐证。
5.付款方式:协议签署后一次性支付100%的协议款,安徽广播电视台应在合同中作出有关承诺,如未按合同履约,应支付协议款两倍的违约金给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6.赠送安徽广电新中心LED户外全彩高清大屏30秒120次/天,共计15天。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四、其他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318室。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频道 | 段位 | 播出时间 | 长度 | 权益 | 次数 | 实收总价/元 |
安徽公共频道 | 《人民来信》插1 | 11:21-11:56 | 30 | 2021年12月-2022年3月,每天一次 | 90 | 15万 (90天) |
《人民来信》插2 | 11:21-11:56 | 30 | 2021年12月-2022年3月,每天一次 | 90 | ||
《新闻午班车》中插1 | 12:00-12:30 | 30 | 2021年12月-2022年3月,每天一次 | 90 | ||
《新闻午班车》中插2 | 12:00-12:30 | 30 | 2021年12月-2022年3月,每天一次 | 90 | ||
《新闻第一线》 | 18:00-19:00 | 30 | 2021年12月-2022年3月,每天一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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