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水质重金属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和管理服务采购服务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博罗县水质重金属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和管理服务采购服务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一、采购内容
1.技术和服务内容
1.1运行维护设备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水质重金属自动监测站位于园洲镇自来水二厂,主要设备为LF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分析仪一套。
1.2重金属监测系统分析物质列表
连续自动测定Cu(铜)、Ni(镍)、Zn(锌)、Pb(铅)、Cd(镉)、Hg(汞)、As(砷)和Cr(六价铬),共8个项目。
1.3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内容
投标人须负责监测系统的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战争、地震、台风、山洪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负责系统常规耗材的更换工作。由于运维技术人员操作不当、违反规程等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确保水质重金属站设备正常、稳定运行。运维过程中需完成以下工作:
(1)每天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通过安装在运行维护中心内的管理平台维护端查询各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信息,确保至少每天早晚各查询一次监测数据和运行日志,从监测数据和日志判定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机箱内部温湿度等是否正常。当发现异常时立即报告维护人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保持水质自动监测站各仪器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流路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震动,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及管路是否有气泡、搅拌电机是否工作正常。
(3)定期检查、更换系统所必需的易损设备,定期清洗设备管路,确保管路畅通;其它零部件有必要时候进行相应的清洗。
(4)仪器分析系统:定期清洗仪器分析系统各个传感器、采样杯、废液桶和进样管路测量室等。
(5)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12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重新校核或校准。
(6)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24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24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传感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7)试剂按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更换试剂,试剂更换周期不超过30天。
(8)我方将依据断面水质状况和咸潮站环境条件制订易耗品和消耗品(如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对使用期限有规定的备品备件,严格按使用规定期限予以更换。
(9)根据不同配件和易耗件的更换周期,提前定货。
(10)部分仪器设备,定期聘请专业人员维护维修。
(11)站点负责人员认真做好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工作,对系统运行状况和维修维护详细记录。
(12)当发现或知晓监测仪器或监测站点其它部分异常时,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排除故障。
(13)及时完成故障的维修: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及时使用备用仪器整机进行替换。
(14)我方在确认自行无法排除的故障后在24小时内向供应商维护维修机构报修,并按照供应商维护维修机构的要求履行报修手续。同时调用备用整机替换故障设备。
(15)对所有系统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护规程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巡检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的技术档案接受业主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16)定期检查、更换或补充各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蒸馏水,仪器需使用的标准溶液等,并保证其均达到【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质量保证要求。根据仪器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各个基站定期更换试剂的时间表。
(17)每次巡检时观察数据采集监控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检查实时数据与现场仪器数据是否相符。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业主方报告,并在24小时内排除异常。
(18)设备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重要零部件或整机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和校验。在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通知业主方专人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
(19)若数据采集监控仪发生故障,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20)运行服务人员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应及时跟业主联系、说明原因,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说明;在现场遇到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问题时,未能当场解决或需设备供应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解决,致使监测数据缺少1天以上时,必须及时与业主方联系,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案及时主动上报。
(21)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清点,对照维修记录进行核查和记录,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
1.4运维质量考核要求
仪器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占理论运行时间的均值80%以上,且有效数据获取率的均值应大于80%。
中标方出现以下行为,采购方有权终止运维合同,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1)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公开展示、发表、使用或泄露数据给第三方。
(2)运维期间出现修改、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3)连续三次出现运维问题,并拒不整改的。
1.5运维验收要求
按进度进行考核、计费。中标方提出验收申请及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的运维原始记录、分析报告。
(2)提供原始、审核数据、质控数据(光盘储存)。
(3)仪器设备的无故障运行时间占总运行时间的80%以上,且有效数据获取率要求不低于80%。达不到80%的,每少1%,扣0.5万(从合同款扣除);达不到60%的,不支付期间合同款。
1.6采购服务时间
两年。
二、中标结果
成交服务单位: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36.68万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事项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罗阳街道办祺龙24座9号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