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东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巡逻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霍邱县东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巡逻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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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东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巡逻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QZFCG-*******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东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巡逻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一船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工业园区凤凰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大写:陆拾壹万伍仟元整 小写:6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霍邱县东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巡逻艇采购项目二次

货物名称:巡逻艇

品牌:江苏华一船舶有限公司

型号: HY1380 13.8米巡逻艇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一船舶有限公司

数量: 1艘

单价:535000元

其他费用:

运费、吊 装、设计、试验试 航、安装调试、税金等费用8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韦亮、陆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电话:138*****066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建新北路

联系电话:****-******* 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保护 巡逻艇 霍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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