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000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1.11.3望城区省、市民生实事“乡村”雪亮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0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1.11.3望城区省、市民生实事“乡村”雪亮工程采购项目 |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肆佰玖拾捌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 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配件辅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行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具体的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和价格见附件《附件1:货物服务清单及价格明细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2021-12-7 – 2027-2-7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 本项目建设工期包含两个阶段。建设工期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完成1200个摄像机建设以及软硬件采购、智慧校园、智慧小区平台建设,乙方保证按期完工不得拖延,否则乙方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交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以1200个摄像机视频图像均能连接上甲方平台作为本阶段建设完工标准);建设工期第二阶段:其余400个摄像机建设和其他建设需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建设。 3.3.2 服务时间:五年,自全部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以本条款确定时间为准); 3.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甲方在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相应付款节点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申请付款,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说明:终验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和考评细则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并向乙方书面通知考核结果,凭所得的考核结果、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相应付款节点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金额,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支付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实际得分/100的计算公式支付当年费用,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50%支付当年费用的,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
-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说明:终验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和考评细则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并向乙方书面通知考核结果,凭所得的考核结果、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相应付款节点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金额,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支付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实际得分/100的计算公式支付当年费用,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50%支付当年费用的,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
-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说明:终验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和考评细则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并向乙方书面通知考核结果,凭所得的考核结果、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相应付款节点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金额,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支付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实际得分/100的计算公式支付当年费用,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50%支付当年费用的,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
-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说明:终验合格之日起满四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和考评细则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并向乙方书面通知考核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凭所得的考核结果、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相应付款节点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金额,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支付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实际得分/100的计算公式支付当年费用,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50%支付当年费用的,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
-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说明:终验合格之日起满五年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好交付本项目设备、软件后,甲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和考评细则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并向乙方书面通知考核结果,凭所得的考核结果、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相应付款节点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金额,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支付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实际得分/100的计算公式支付当年费用,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6%乘以50%支付当年费用的,扣除款项不再进行支付。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0678)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凡有拆封迹象,甲方可要求退货。乙方供货时,应与甲方当面验收、清点、确保产品型号吻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材质及配件)进行检测,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与中标品牌、规格不符或以次充好,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交付; 5.2.3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5.2.4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5.2.5 要求提供的备件: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并应将其数量和单价单列,供投标时使用。 5.2.6 甲方具有软件产品及其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2.7 甲方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2.8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2.9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2.10项目整体质保期五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 在本项目系统建设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初验,标的中的所有软硬件产品都已安装调试到位时,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初验申请,并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如果无异议双方签署《初验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4 初验完成之日起,系统稳定运行1个月,乙方向甲方提出终验申请。并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则双方签订《终验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5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验收或提出整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3.6 对于本项目中的平台应用软件定制开发清单见《附件2 平台应用软件定制清单》,具体开发需求以双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达成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应成立项目组或指定专门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各部门协调,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应当依据本项目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付款。 6.2乙方提供的智慧视频平台及智能虚拟围栏平台应与长沙市“天网工程”“智慧校园”“智慧小区单位”和望城区“智慧城市、智慧公安”“平安乡村”现有大数据系统对接,对智慧公安150路视频结构化平台升级整合。 6.3本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不少于3次、培训人员不少于2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8小时的培训课程,提供培训的类型为摄像机、存储、服务器等设备的培训,以及监控视频监控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乙方必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6.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系统中接入任何其它网络用户、不得将系统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6.6 服务期内,如甲方另需新增监控点,且采用与本招标文件中相同型号设备及线路的,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线路价格不得高于本次中标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 6.7 乙方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满后,甲方所使用的软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能继续使用。 6.8 保密要求: 6.8.1 乙方必须向用户提供系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源代码,源代码必须具有详细、可阅读、且被用户确认可接受的注释,该源代码经编译后必须与用户正在使用的系统一致。 6.8.2 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大量的公安系统及数据,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政府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保密协议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分)。 6.9乙方在本项目项下的任何行为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待遇、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受损或支出任何费用,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如甲方非因法定原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发生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等违约行为,则每延迟1个工作日,由甲方按本项目合同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申请支付相关阶段款项时,甲方一并支付。 7.4 如乙方非因法定原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未按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则每迟延1个工作日,由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5 非因法定原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乙方单方面原因无故延期交付60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6 本合同条款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如与其它文件(包括且不限于本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合同条款未能清晰约定的内容,以本合同的附件为准。本合同文件的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本项目整体运维质保五年,乙方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运行维护团队,运维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并派5人驻采购人项目现场,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电气工程师1人、软件工程师1人及两名技术人员,以确保本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11.2乙方每月应对本项目重要设备进行1次巡检,每个季度对本项目进行1次全面巡检。遇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其它紧急情况,采购人要求进行巡检的,乙方应安排巡检。乙方的每次巡检记录应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巡检若发现本项目重要设备或整个系统存在运行问题的,乙方应立即整改。经巡检无异常或已经整改到位的,乙方应每季度向采购人出具本项目正常运行的《巡检报告》。 11.3系统集成商应对所有前端摄像机每季度进行1次清洁,并将当月清洁方案提前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抽查确认。 11.4运行维护服务响应要求 11.4.1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运行维护服务保障方案,及时受理采购人故障申告、技术咨询。乙方在收到采购人故障申告后,应当按约定及时解决,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在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应在3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的故障处理报告。采购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故障处置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11.4.2故障级别定义与服务的具体要求: 故障级别 | 技术人员到场时间 | 解决时间 | I级:属于重特大故障:其具体现象为:系统崩溃。 | 30分钟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小时以内 | II级:属于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区县部分系统发生故障、或小面积瘫痪但不影响系统整体运行。 | 30分钟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小时以内 | III级:属于较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区县监控系统小部分功能失效或出现报错、告警或故障,但该子系统仍能继续运行。 | 1小时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小时以内 | IV级:属于普通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前端监控点单个摄像机故障、前端监控点传输设备或线路故障。 | 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小时以内 |
11.5运行维护服务考核 本项目自签署《终验合格报告》之日起,采购人需依据《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始对系统集成商的运行维护服务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考核年度内12个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为当年考核得分。采购人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考评规则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甲方提出复核并说明理由,甲方应重新进行考核。 当年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当年租赁及服务费用的100%支付;当年考核得分60-95分(不含95分)的按实际得分的百分比的比例支付当年租赁及服务费用;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支付当年租赁及服务费用的50%。 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 监控系统设备硬件、软件:(55分) | 设备名称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备注 | 前端摄像机 (12分) | 完好率≥98% | 12 | | 90≤完好率<98% | 8 | 80≤完好率<90% | 6 | 完好率<80% | 0 | 网络传输 (11分) | 接入部分(5分) | 完好率≥98% | 5 | | 90≤完好率<98% | 3 | 80≤完好率<90% | 1 | 完好率<80% | 0 | 汇聚部分(6分) | 网络传输故障≤1次 | 6 | | 网络传输故障2次 | 4 | 网络传输故障3次及以上 | 0 | 硬盘存储 (12分) | 硬盘完好率X图像在线存储率(6分) | ≥98% | 6 | | 95%(含95%)-98% | 3 | <95% | 0 | 图像存储时间(6分) | 图像存储≥15天 | 6 | | 图像存储≥12-14天 | 3 | 图像存储≤11天 | 1 | 图像不能存储 | 0 | 软件平台 (10分) | 软件平台故障≤1次 | 10 | 一次软件平台故障连续15天未修复的则扣10分,软件平台故障指本合同7.4.2的I级和II级故障 | 软件平台故障2次 | 8 | 软件平台故障3次 | 5 | 软件平台故障4次及以上 | 0 | 数据及时传输率 | 视频网数据到公安网的及时传输率≥95% | 2 | 每月考核一次 | 图像显示质量 (8分) | 主观评价达到5级(白天)或4级(夜晚) | 8 | 按GN/T7401的规定 | 主观评价达到4级(白天) | 6 | 主观评价4级以下(白天) | 4 | 故障响应处理考核指标(23分) | 保障服务 (5分) | 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本合同7.1要求 | 2 | | 7*24小时热线电话满足本合同6.3.5要求 | 3 | 运维响应 (8分) | 及时率100% | 8 | 及时率=(技术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次数÷故障申告次数)*100% | 98≤及时率<100% | 5 | 及时率<98% | 0 | 故障处置 (10分) | 及时处置率100% | 10 | 及时处置率=(技术人员在规定解决时间内解决故障次数÷故障申告次数)*100% | 98≤及时处置率<100% | 8 | 95≤及时处置率<98% | 6 | 90≤及时处置率<95% | 4 | 及时处置率<90% | 0 | 故障发生率考核指标:(15分) | I级故障(5分) | 年发生0次 | 5 | 且需满足本合同7.4.2要求时才可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 | 年发生1次 | 3 | 年发生2次及以上 | 0 | II级故障 (5分) | 年发生≤1次 | 5 | 与上同 | 年发生2次及以上 | 0 | III级故障 (5分) | 年发生率≤5次 | 5 | 与上同 | 年发生率5次以上 | 0 | 巡检服务考核指标:(7分) | 满足本合同7.2要求的 | 4 | | 不满足本合同7.2要求的 | 0 | 满足本合同7.3要求的 | 3 | 不满足本合同7.3要求的 | 0 | 其他情况加、扣分 | 发生特大案事件现场周边不能调取图像的每路扣0.2分,最多扣2分 | 发生重大案事件现场周边不能调取图像的每路扣0.1分,最多扣1分 | 针对特大案事件在图像保障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每次加0.2分,最多加2分 | 针对重大案事件在图像保障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每次加0.1分,最多加1分 |
注: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摄像机的有效在线率(朝向不正确、对焦模糊、图像质量不正常等情况视为无效在线率)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作为当月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办法中“巡检服务考核指标”评分重要指标计入当月考核。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中路305号 | 地址: | 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