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13年度“三年攻坚”通村油路建设(一)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普定县2013年度“三年攻坚”通村油路建设(一)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普定县2013年度“三年攻坚”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3) 172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委托 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普定县2013年度“三年攻坚”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一)标段(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168 (中心填写)号) 已于2014 年 4 月11 日09时 3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00元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 祥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豫********5029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中标价: *******.00元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田德全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川********5952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 年 4 月 22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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