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松山新区第二、三实验幼儿园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三实验幼儿园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2月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新建松山新区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锦州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4.49 | 310,200.30 |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45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
2 |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4.36 | 309,751.03 |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45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
3 |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74 | 311,285.24 |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45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锦州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吴荪俣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2 |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郝刚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3 |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畅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锦州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三级] |
2 |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三级] |
3 |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锦州松山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锦州松山新区福州街27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邮箱地址:Lnls6666@163.com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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