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XCG2021-18
二、项目名称: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8层1812
中标金额(万元):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 名称: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渗滤液处理、运营的技术服务。处理量按现场实际设备进水量计量,出水水质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排放标准,总处理量约10000吨(进水)。渗滤液处理设备(核心处理工艺为两级DTRO)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根据渗滤液处理情况而定,实际处理渗滤液量根据调节池的最低水位风险点而定,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人员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进入项目现场,保证进场后7日内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运行条件。达到运行条件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展渗滤液处理及运营服务。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健(组长)、杨争荣、黄琼、刘湘、周季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邀请投标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临时处理服务项目由采购人书面推荐8家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分别是: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铮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景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盈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森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30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人代表在拟邀请的8家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景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森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铮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4家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4家投标单位均按要求提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了投标文件解密。
3.评审结论
(1)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90.40分;
(2)云南铮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68.99分;
(3)云南森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63.34分;
(4)云南景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61.91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综合单价:100.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渗滤液处理情况而定,实际处理渗滤液量根据调节池的最低水位风险点而定,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人员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进入项目现场,保证进场后7日内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运行条件。达到运行条件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展渗滤液处理及运营服务;合同履行地点:永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服务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二、技术文件“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赵敬涛。
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铮欣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综合单价:117.58元/吨;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渗滤液处理情况而定,实际处理渗滤液量根据调节池的最低水位风险点而定,我公司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人员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进入项目现场,我公司保证进场后7日内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运行条件。达到运行条件时,将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渗滤液处理及运营服务;合同履行地点:永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服务质量承诺:详见本表后附“服务质量承诺书”;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张勤。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森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综合单价:102.5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渗滤液处理情况而定,实际处理渗滤液量根据调节池的最低水位风险点而定,我司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人员将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进入项目现场,我司保证进场后7日内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运行条件。达到运行条件时,将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渗滤液处理及运营服务;合同履行地点:永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服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张学雁。
5.异议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永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永平县财政局,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联系电话:****-*******;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21号,联系电话:****-*******;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楼,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21号
联系方式:杨继忠(17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楼
联系方式:闫正(15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继忠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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