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气象灾害类
茶陵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气象灾害类
茶陵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气象灾害类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8日
合同编号:
茶陵县应急管理局的茶陵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
合
同
甲 方: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乙 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茶陵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方式)确定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茶陵县应急管理局的茶陵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茶陵县应急管理局的《茶陵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 年10 月1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文件要求,茶陵县拟整理现有数据、资料,制定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技术路线、实现方法等,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支撑全县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清查、调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包含: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指导、质检和核查等项目。
三、采购标的的对象及内容
(一)采购标的的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县范围。
(二)采购标的的内容:
1、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包括公共服务系统调查与评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与评估。
(1)公共服务系统调查与评估
开展公共服务系统调查与评估。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县域基础指标、乡(镇)基础指标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
(2)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与评估
调查矿山生产企业、危化品企业(产业园)空间位置和设防情况等信息;核查矿山、危化品产业园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风防护、地质灾害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矿山、危化品产业园自然灾害防护达标情况。
2、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
包括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与评估。
(1)年度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统计。调查1978-2020年县级行政区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与评估。根据省级工作安排,调查1949-2020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强度、范围等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与应对信息、救灾与恢复重建等工作信息。
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包括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家庭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调查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测站点、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测站点、海洋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水文站点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2)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保险与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3)乡镇和社区综合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和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4、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元(¥946600.00)。
5、采购标的的期限及地点
★(1)采购标的的期限: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
(2)采购标的的地点:茶陵县范围内。
6、项目验收方式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验收,技术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茶陵县实际情况,经省、市、县普查办验收合格。
(2)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给乙方。
(3)如果本项目需通过国家级或省级验收,乙方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7、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完成公共服务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历史灾害灾情、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并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经国家、省、市普查办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剩余60%采购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2)甲方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乙方须为全县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开展相关培训。
★本次预算金额包含已完成的茶陵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清查服务内容及清查预算(应急部分)费用。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终身有效。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仲裁
t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或经甲方同意延期仍不能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标的的20%另行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甲方采购文件和本合同约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的,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未履行保修、维护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履行该义务,所需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如没有质保金或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 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通过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维护权益,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按诉讼标的的10%计算)、差旅费、评估鉴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预见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客服的事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合同补充和修改
因情势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必要修改、变更或补充时,均需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对产品货物及价格的增加,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律的规定。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乙方: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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