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松山新区第二、三实验幼儿园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三实验幼儿园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三实验幼儿园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8 15: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5)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2月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新建松山新区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新建松山新区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锦州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4.49

310,200.30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5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4.36

309,751.03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5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1.74

311,285.24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5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锦州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吴荪俣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2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郝刚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3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畅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锦州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三级]

2

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三级]

3

辽宁久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锦州松山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锦州松山新区福州街27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邮箱地址:Lnls6666@163.com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供热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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