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拖三十二)中标结果

卫生健康局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拖三十二)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0625-21215C81-7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拖三十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947000(元)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创科技中心1号401室、402室、403室、404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乐清市卫生健康局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拖三十二)遥测心电监护系统(一拖三十二)见附件1套947000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频,陈大农,万华军,田慧,吴金陵(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得分
1温州金元堂医药有限公司44.039.044.043.041.042.2
1温州润莱贸易有限公司38.033.038.035.035.035.8
1国泰医通(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4.063.064.063.064.063.6

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的9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3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99%计取,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784.5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晨曦路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



标签: 卫生健康局 监护系统 遥测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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