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经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告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经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经营公开招标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浦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9日12: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2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2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312、159*****910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城县五一三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刘先生/130*****312、159*****9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武夷国际新城25幢二单元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5*****90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58-21011OO101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浦城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场地租赁经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如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30%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504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事项均按原中标候选人公示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刘先生/130*****312、159*****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武夷国际新城25幢二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 话: 130*****312、15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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