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
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
工程编码:E140*****670********001 项目名称: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金桥街以南、武装部以北、汾西路以东,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45824.53 m2,层数6层,高度30.45m,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内容:医用气体工程。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压缩空气系统,二氧化碳、氮气、氧化亚氮汇流排系统等。投资额约419万元。 工程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金桥街以南、武装部以北、汾西路以东 建设单位(招标人):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联系人:张艺千联系电话:187*****06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国梁联系方式:136*****6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名:深圳市汇健医疗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463.396836万元 项目经理:刘松林 证书名称:机电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1018 质量: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得分:78.96 第二名:日照市华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464.254206万元 项目经理:张庆洋 证书名称:机电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982 质量: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得分:78.81 第三名: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463.138295万元 项目经理:陈亚 证书名称:机电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01637543 质量: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得分:78.57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太原市相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住建局:****-*******。 |
工程编码:E140*****670********001 项目名称: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金桥街以南、武装部以北、汾西路以东,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45824.53 m2,层数6层,高度30.45m,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内容:医用气体工程。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压缩空气系统,二氧化碳、氮气、氧化亚氮汇流排系统等。投资额约419万元。 工程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金桥街以南、武装部以北、汾西路以东 建设单位(招标人):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联系人:张艺千联系电话:187*****06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国梁联系方式:136*****6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名:深圳市汇健医疗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463.396836万元 项目经理:刘松林 证书名称:机电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1018 质量: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得分:78.96 第二名:日照市华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464.254206万元 项目经理:张庆洋 证书名称:机电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982 质量: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得分:78.81 第三名: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报价:463.138295万元 项目经理:陈亚 证书名称:机电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01637543 质量:合格 工期:40日历天 得分:78.57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太原市相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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