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新春庙会小吃摊位招商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新春庙会小吃摊位招商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的委托,就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新春庙会小吃摊位招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新春庙会小吃摊位招商项目
二、采购编号:HNXWLY(2021)107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为更好迎接新春的到来,结合园区经营业态种类,打造集地方特色、景区特色相结合的主题美食,充分体现出风土人情及景区资源特色,现对园区新春庙会小吃经营摊位进行招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地点: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内。
3、经营周期:二年(每年自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十六止)。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
磋商日期:2021年12月09日
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6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侯化坤、姚琳、颛清瑞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李宏克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河回族区民权街28号。
经营周期:二年(每年自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十六止)。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九、公告日:2021年12月10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60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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