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鑫美板材厂年产5.2万立方米胶合板(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

费县鑫美板材厂年产5.2万立方米胶合板(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鑫美板材厂年产5.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费县鑫美板材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1年12月9日-2022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王征

电话:150*****4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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