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目录
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目录
1.2020年度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建设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2.2020年“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3.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费项目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4.2020年路灯站建设工程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5.2020年森林资源管护专项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建设项目
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 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 |
评价金额 | 9500万元 |
主管部门 | 上杭县教育局 |
评价机构 | 福建农林大学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
评价分值 | 90.33 |
绩效等级 | 优秀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2017〕115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对建设学校项目进行了批复,并开展了对紫金小学、水西小学等城区学校的扩容项目建设。通过设立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专项资金,实施城区学校的扩容项目建设用于新建学校,使上杭县城区教育资源分配更加合理,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多措并举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达到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城区小学学位明显增加的目的,有效缓解城区小学就读学校“大班额”及择校难的问题,以平衡城区内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同时也解决许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难的问题,缓解学校与社会的压力。 根据上杭县财政局文件《关于2020年县直单位收入与支出预算的批复》(杭财预〔2020〕5号)等文件要求,该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较规范,资金到位足额及时,项目执行过程中基本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总计支出7503.83万元,本年预算执行率为78.99%,结余金额1996.17万元,造成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尚未竣工及验收,无法支付相关款项。 |
主要问题 | (一)资金管理方面 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虽然上杭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项目资金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针对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得该专项资金的支出构成无法合理有据的界定,无法准确评价项目产出效益的归属,专项资金是否有制度可依,资金支出及使用方向是否正确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项资金列支不够规范。虽然上杭县教育局有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每月进行通报,但是上杭县教育局对于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并未明确每笔资金的使用方向。 (三)绩效自评方面 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缺少满意度调查。 (四)项目预算方面 预算项目与支出项目不匹配;预算变更无相应文件依据。 |
整改建议 | (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合理利用专项资金。 (三)积极引入绩效理念,明确细化绩效指标。 (四)规范专项资金与拼盘资金管理,明确专项资金的列支明细。 (五)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 |
2020年“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
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 “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 |
评价金额 | 1995.74万元 |
主管部门 | 上杭县公安局 |
评价机构 | 福建农林大学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
评价分值 | 84.4 |
绩效等级 | 良 |
项目简介 | “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经费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城市2-10期的建设经费支付与后续维护、智能治安卡口升级改造、数字城管升级维护项目、古田、才溪、蛟洋监控工程项目及续保维护项目等四类项目。通过对这些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控制效能,提升办案效率,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深入平稳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20年“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1995.74万元,实际到位1995.74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
主要问题 | (一)资金管理方面 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单位只出具了《上杭县公安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具体内容未涉及该专项资金的使用、支出等范围,使得该专项资金的支出构成无法合理有据的界定,无法准确评价项目产出效益的归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二)资金使用方面 缺少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在实施开展的前期已制定专项资金预算表,但具体在各子项目下未制定详细的年度项目及预算方面规划,加之各期子项目的数额较大,未能详细的规划、列举出专项资金具体将用于哪些方面。 (三)绩效目标方面 一是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所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可知,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存在不全面、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与绩效单位自评表两部分的自评得分不同,评价结论不一,一份评价等次“优”,另一份评价等次“良”。 (四)项目预算方面 预算项目与支出项目不匹配;预算工作不到位。 |
整改建议 | (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提高指标设置的全面性;提高指标设置的合理性。 (三)重视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预算、支出具体化。 (四)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五)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培训。 (六)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后续预算应向智慧项目倾斜。 |
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费项目支出
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 城区污水处理费 |
评价金额 | 2920万元 |
主管部门 |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评价机构 | 福建农林大学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
评价分值 | 93.68 |
绩效等级 | 优秀 |
项目简介 | 城区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区污水处理费、城区污水主干管维护及14个泵站费用、特殊家庭污水返还费、污水处理征收手续费等四类项目。通过对这些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2020年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污水处理费专项预算安排2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31万元(城区污水处理费1211万元,城区污水主干管维护费、14个泵站费用等600万元,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家庭污水处理费征收减免返还费用20万元,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989万元。当年上杭县财政局实际下达292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根据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有关费用拨付审批表和上杭县财政局拨款明细账,2020年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年支付污水处理费2550.59万元,主要用于佳波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费及污水主、次干管维护及泵站费用2015.24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及污水主、次干管维护及泵站费用431.69万元,污水处理费征收减免返还3.66万元,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100万元。 |
主要问题 | (一)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上杭县“城区污水处理费”专项并未单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仅出具《关于编制上杭县县级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杭财预〔2019〕45号)和《关于2020年县直单位收入与支出预算的批复》(杭财预〔2020〕5号)文件,无法完全覆盖此专项资金支出、使用等范围。 (二)缺少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在实施开展的前期已制定专项资金预算表,但具体在各子项目下未制定详细的年度项目及预算方面规划。 (三)预算编制不够合理, 绩效指标体系有待优化 1.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该项目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值差额较大,执行率较低,未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有待加强。 2.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根据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可知,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存在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影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自评工作不够严谨, 支撑材料有待完善 1.自评工作不够严谨。根据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污水处理总量目标值和实际污水处理总量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2.满意度调查缺少相关支撑材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中设置了满意度指标,经核查,该项目缺少相关问卷调查等支撑材料,也反映了自评环节工作不够严谨、不够规范,支撑材料有待完善。 (五)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根据上杭县城区用水办对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工作考核表,考核得分从第一季度的87分下降至第四季度的82分。其主要原因为佳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不同季度违反相同考核制度,且未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彻底整改。 |
整改建议 | (一)有章可循,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明确规划,确保预算安排合理性。 (三)加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四)提高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的规范性。 (五)加强考核,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 (六)系统思考,保障污水处理良好效果的可持续性。 |
2020年路灯站建设工程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 路灯站建设工程 |
评价金额 | 1010万元 |
主管部门 |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 |
评价机构 | 福建农林大学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
评价分值 | 84.12 |
绩效等级 | 良 |
项目简介 | 路灯站支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服务招标项目,城区路灯夜景电费、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材料采购、设备维护等开支。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项目支出,其投入方便了群众夜间出行、美化了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后续上杭县建设智慧城市打下基础。 路灯站支出专项预算经费为1010.08万元,当年实际下达县级财政资金为1010.08万元,到位率 100%,实际全年执行数826.55万元,执行率为 81.8%,预算执行总体较好。2020年结余183.53万元,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尚未通过验收,无法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 |
主要问题 | (一)资金管理方面 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03号)、《2020年财政评价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各专项资金应加强管理规范,结合专项特点制定对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上杭县城区“物联网+智慧路灯”路灯站支出专项并未单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仅有杭财预[2019]45号和杭财预[2020]5号,上述文件无法完全覆盖此专项资金支出、使用等范围。 (二)资金使用方面 1.缺少具体的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该专项资金的2020年初预算仅仅根据2019年的路灯站支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请表进行笼统的预估,未实际根据项目外包情况评估预算金额,且并未根据2020年的项目外包的情况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资金年度项目及预算方面的计划,而是仅仅借鉴2019年的路灯站支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请表的具体用途预算。 2.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明细较为笼统。该专项仅是分四个季度以项目运维经费或项目尾款作为统称进行支出,未列举出专项资金具体用于哪些方面。 (三)绩效目标方面 在绩效目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设置存在明确性、合理性较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部门自评表指标体系的设置存在不合理、不全面、未与专项资金项目具体开展工作相匹配的情况,影响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完成质量和效率。 (四)项目管理与监督方面 1..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监督项目的进度与验收工作。根据《上杭县城区“物联网+智慧路灯”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中说明,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而月度巡查报告中却表明在2020年12月仍未能完成对路灯、夜景控制箱控制设备的安装以及对智慧路灯示范街建设的正式实施。 2..未能充分履行路灯站对外包公司项目日常运营的监督职责。根据《上杭县城区“物联网+智慧路灯”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改造项目完成后,路灯站需监督外包公司履行城区亮灯率达98%以上、夜景亮灯率达90%以上的合同要求。然而根据月度巡查报告的记录,实际年平均城区亮灯率为94.63%、夜景亮灯率64.92%。 |
整改建议 | (一)强化监管,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明确规划,规范资金使用方向。 (三)细化指标,重视预算绩效管理。 (四)加强考核,强化日常监管力度。 (五)整合资源,后续部分资金向智慧监管系统倾斜。 |
2020年森林资源管护建设专项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 森林资源管护建设专项 |
评价金额 | 2521.93万元 |
主管部门 |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
评价机构 | 福建农林大学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
评价分值 | 84.6 |
绩效等级 | 良 |
项目简介 | 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主要围绕森林资源日常管护展开,推动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该专项下设有多个子项,大致归纳为如下四个方面:(1)森林资源管护类:主要包括护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汀江林场缴纳租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护、购置森林消防大队专用车辆、创建森林城市等,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2)森林公园管护类:主要包括西普陀补助、紫金公园保护及公益宣传牌提升改造、围墙修缮、视频监控质保等,保护森林景观资源,支持紫金公园和西普陀自然公园的发展建设,发挥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推动森林旅游经济发展;(3)新冠疫情涉林防护类: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对全县养殖场(户)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进行放养或集中无害化处理,并对养殖场(户)进行补偿;(4)林地补充类:主要包括支出林地补充经费,通过对紫金矿业已复绿的矿山用地进行补偿,增加林地保有量;完成全县商品林森林综合保险投保,保障林农利益;持续对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进行补助;开展义务植树,增加林地面积,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感和满足感。 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为2051万元,其中1701万元用于商品林综合保险、护林防火、紫金公园保护等十个子项目,350万元用于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及维护。后因政策调整,将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及维护经费350万元从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项目中移出。全年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总计追加820.926万元,其中护林防火专项预算核减427万元,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追加预算300万元,野生动物退养处置补偿、森林消防大队专用车辆购置费等专项新增预算947.92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为2521.926万元,实际到位2521.926万元,到位率100%,实际预算支出1867.273万元,2020年预算执行率为74.04%。 |
主要问题 | (一)资金管理方面 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03号)、《2020年财政评价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一个专项需制定一份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便于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而项目实施单位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出具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使得该专项资金的支出构成无法合理有据的界定,无法准确评价项目产出效益的归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二)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缺少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在实施开展的前期已制定专项资金预算表,后因政策调整,进行了预算增减调整,但在各个子项目下未制定详细的年度计划及预算方面的规划,未能详细地规划、列举出专项资金具体将用于哪些方面。 二是部分项目执行情况不达标。根据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发现,该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子项目执行率甚至未达到合格标准,如创建森林城市经费项目执行率为20%、森林公园勘界立标项目执行率为9.13%、义务植树项目执行率仅为8.62%等。部分项目执行情况不达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前期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准备不充分、未对项目立项充分调研考察、项目预算资金未合理分配和后期使用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是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监督落实不到位。在该专项中存在不规范列支的现象,例如“体检费”等列支,导致没能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而林业扶持发展专项并入强农惠农项目实施,未在本专项中列支,导致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除此之外,存在随意调增调减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绩效目标方面 一是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所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可知,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存在不全面、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如在产出部分设置未设置产出时效指标、森林资源宣传方面的指标等,影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自评指标设置不规范。一方面,年初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相差过大。在产出部分设置数量指标,并在数量指标下设置“义务植树数量”指标,其年度指标值的设置与实际完成值相差甚远。另一方面,自评指标设置缺乏科学性。 (四)项目预算方面 一是项目预算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根据2020年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执行明细表显示,该项目年初预算与专项经费全年预算存在较大出入,说明项目实施单位在前期预算工作中未能全面考虑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合理统筹专项资金的支出安排,缺乏必要的可行性分析,使得年初预算的项目过少,预算金额不足。 二是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森林防火(核减427万元)与森林资源管护(调增300万元)两项的预算调整涉及资金较大,但都缺少相关文件、审批依据的支撑,无法合理解释项目调整原因,项目预算审批工作不够规范。 |
整改建议 | (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二)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三)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督,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 (四)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设置科学合理评价指标。 (五)充分释放生态红利,助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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