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高速交警支队350兆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卡口爆闪灯采购结果公告(包1)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350兆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卡口爆闪灯采购结果公告(包1)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350兆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卡口爆闪灯采购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350400]GDPG[XJ]*******作者: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发布时间:2021-12-10 10:35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350兆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卡口爆闪灯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00]GDPG[XJ]*******-1)


一、项目编号:[350400]GDPG[XJ]*******
二、项目名称:三明高速交警支队350兆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卡口爆闪灯采购
三、采购结果
[350400]GDPG[XJ]*******-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厦门市星熠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405单元 286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00]GDPG[XJ]*******-1 包1
厦门市星熠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海能达 X1p 40 5190 207600.0000
1-2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海康威视 CXBG-2-MC-SL-1211-3 32 2480 7936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李志森 (包1)
评审专家:潘希福,陈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56629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梅列支行。 2、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00]GDPG[XJ]*******-1 包1 :4304元
收取对象: 厦门市星熠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性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0幢
联系方式:186*****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体育馆(东新六路)体育馆6号店面
联系方式:152*****26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邓时珍
电话:152*****267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交警 爆闪灯 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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